骆马湖老沂河入湖河口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骆马湖老沂河入湖河口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已由******办公室以新政务办[2025]可研12号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沂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骆马湖老沂河入湖河口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新沂市窑湾镇。
2.2建设内容:工程包括生态消淤工程、基底改良工程、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和养殖塘区生态修复工程等。实施生态清淤27.99万m3,养殖塘区基底改良29.62万m2,建设生态缓冲带8.5万m2。养殖塘区水生态修复约48万m2,并投放鱼类及底栖动物。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7713万元。
2.3招标范围:骆马湖老沂河入湖河口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监理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4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监理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为自完工验收后12个月。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
(3)投标申请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的类似监理项目(类似工程指河道(或水环境)整治或水系连通改造或生态修复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5-******
******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5月23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无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newindex)、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倪德亮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G座705
联系人:王雪颖
电话:******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