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小浦镇十里古银杏长廊开发利用项目--杏福广场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小浦镇十里古银杏长廊开发利用项目--杏福广场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自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十里古银杏长廊开发利用项目--杏福广场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长兴县小浦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工程总投资约947.35万元。本次发包工程监理费约12万元,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合同工期。
2.4项目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本次发包内容为长兴县小浦镇十里古银杏长廊开发利用项目--杏福广场停车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市政工程、排水工程、水池工程、园林工程、安装工程等一系列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2.6监理服务期:本次发包的建设工程内容计划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3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项目监理员资格:
拟派监理员:市政专业1名,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员及以上证书;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承包申请人在长兴县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4信誉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否 联合体投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
现场获取。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 年06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报名和获取发包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注:由于介绍信中联系方式及邮箱不全或不正确,导致的损失,由承包申请单位自行承担。【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资料和发送发包文件】。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发包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发包文件。
5.2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发包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书记
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电话:******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