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贵州”清镇市电动自行车绿色充换电便民设备购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澄清内容1.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8条)监督单位: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修改为:监督单位:******改革局
澄清内容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中“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5分):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进行打分;好5-4.5分,中4.5-15分,差 1.5-0分,缺项得 0 分”。现修改为:“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5分):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进行打分;好5-4.5分,中4.5-1.5分,差 1.5-0分,缺项得 0 分”
澄清内容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中“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图纸(5分):针对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图纸进行打分;好5-4.5分,中4.5-15分,差 1.5-0分,缺项得0分”。现修改为:“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图纸(5分):针对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图纸进行打分;好5-4.5分,中4.5-1.5分,差 1.5-0分,缺项得0分”。
澄清内容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中“设备采购硬件采购及安装方案(6):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好得6-4分,一般得4-3分,差得3-1分,缺项 0 分。好得10-7分”。现修改为:“设备采购硬件采购及安装方案(6):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好得6-4分,一般得4-3分,差得3-1分,缺项 0 分”。
澄清内容5.现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内容修改;现修改为:以现发出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澄清内容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6.2.2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和工程师提供以下文件”内容修改;现修改为:以现发出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澄清内容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4.1.2.1 设计费合同价格”内容修改;现修改为:以现发出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澄清内容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现修改为:以现发出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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