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邮寄******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的质疑函原件,我院于2025年07月09日收悉。我院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高度重视,经与原******委员会协商后,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二2203室(仅限办公)邮编:510623
联系人:黄劲涛,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梧州市******医院物业服务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5-G3-990109-WZSG
采购人名称:******医院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未明确我司不通过审查的具体原因。......”
答复:
******委员会核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1资格证明文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贵公司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因此不通过资格评审。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梧州市******医院
2025年7月18日
附件信息:
******有限公司).pdf (342.9 KB)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