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富士医用内窥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如下维保服务,现进行市场调查,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声明:本公告所述的功能及参数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市场调查参考所用)。
一、项目内容
1、维保清单(品牌:富士)
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机身号 | 开始使用日期 /年 |
1 | 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 | EC-601WM | 3C719G1142 | 2022 |
2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 EG-601WR | 3G400G229 | 2022 |
3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光学放大) | EG-760Z | 3G403G178 | 2022 |
4 | 电子大肠内窥镜 (光学放大) | EC-760ZP-V/M | 2C730G447 | 2022 |
2、维保范围及简要要求
(1)维保服务范围:全保。
(2)在维保期内必须保证所有更换的零配件为全新的原厂原装零配件,全新配件,且与原有设备完全相适配,确保维保后设备质量达到厂家性能指标。
3、服务年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对应材料或承诺函)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在近三年的商业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具有在合同期内按需供货的能力,保证能及时对拟购项目提供供货、售后等服务。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第二点所列资格条件的对应材料或承诺函。
2、制定详细的维保方案(含报价,每条镜子的单价)及公司实力说明及服务人员专业能力证明材料(不作限定,供应商自行判断可提供怎样的证明材料)。
3******医院同类设备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中小企业划型情况及声明函(注: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内容,根据公司从事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所属行业,并根据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提供对应的声明函)。
5、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并将电子版资料(标题:公司名称+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方案)于2025年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事项
1、联系方式:******、李工
2、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设备科
******医院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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