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11467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倩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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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十一师五一新区科创中心项目
(委托试验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科创中心项目委托试验检测项目,招标单位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委托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科创中心项目(委托试验检测)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工程规模:新建十一师五一新区科创中心项目,包含办公、配套商业、酒店,总用地面积为30677.00m2,总建筑面积74191.96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4077.72m2,建筑层数:主体6-16层,局部裙房2层;地下总建筑面积10114.24㎡,车位数量:383个。容积率2.09。
实际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2.4工程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44147.52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2.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总建筑面积:45494.34
m2,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350kN)3个点,复合地基承载力(350kPa)4个点,桩身完整性63根,幕墙检测2组,二标段总建筑面积:28697.62m2,幕墙检测2组。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001 | 一标段 | 招标范围: 科创中心项目1#、2#楼、人防车库 招标内容: 1.常规检测项目:结合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市场参考价格的通知》新建质协[2022]4号文件内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防水材料、饰面材料、保温材料、钢材及焊件、墙体材料、土工及水质、门窗、电线电缆、管材、安全防护、混凝土外加剂、鉴定、市政道路、水泥掺合料、地基基础(压实度)、减震隔震、其他)。 2.专项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350kN)、复合地基承载力(350kPa)、桩身完整性)、防雷专项检测、幕墙检测。 | 本项目委托试验检测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002 | 二标段 | 招标范围: 科创中心项目3#、4#楼、非人防车库招标内容: 1.常规检测项目:结合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市场参考价格的通知》新建质协[2022]4号文件内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防水材料、饰面材料、保温材料、钢材及焊件、墙体材料、土工及水质、门窗、电线电缆、管材、安全防护、混凝土外加剂、鉴定、市政道路、水泥掺合料、地基基础(压实度)、减震隔震、其他)。 2.专项检测:防雷专项检测、幕墙检测。 | 本项目委托试验检测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投标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CMA认证);投标人必须是近三年内在乌鲁木齐市质监站备案的检测单位。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投资金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或根据投资额估算合同价为3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委托试验检测业绩至少1项。
以上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为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6人):①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②检测员5人: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者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7******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登录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费400元(大写金额:肆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科创中心项目(委托试验检测)招标文件购买费。
4.3******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
开户账号:************45531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盖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
2025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