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年)》(苏水计〔2024〕17号)任务安排,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淮沭河以西、白马湖宝应湖洼地)治理工程需开展前期工作。工程所需资金由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咨询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淮沭河以西、白马湖宝应湖洼地)治理工程是《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明确提出的治理内容,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工程涉及宿迁市的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徐州市的邳州市、新沂市,连云港市的灌南县,扬州市的宝应县,淮安市的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区、淮安区、金湖县等5个地级市12个县(市、区),估算总投资约80亿元。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治理、堤防加固、配套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其中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估算(不含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费)约为21.4亿元。
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淮沭河以西、白马湖宝应湖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进行咨询,为审核提供技术支撑,出具相关的咨询报告,并配合规划的报批。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民安置规划通过批复止(具体根据省水利厅有关工作安排按时提交工作成果)。投标工期按60日历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要求(2):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淮沭河以西、白马湖宝应湖洼地)治理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22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分;3.单位业绩:9分;4.项目负责人:10分;5.资源配置:12分;6.服务实施方案:49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 | / | /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咨询业绩的,有1项得3分,最多得9分。 注:证明材料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移民安置规划批复(或行政许可)。序号b、c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 9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①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咨询业绩的,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证明材料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如有);b.合同协议书;c.移民安置规划批复(或行政许可)。序号b、c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未表明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应附发包人(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补充证明材料予以明确,否则不予以认可;所有证明材料表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 10分 | ||
2.2.4 (2)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 组织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岗位职责明确,最多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
项目组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8分 |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12分 | ||
2.2.4(3) | 服务方案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分 | |
服务目标、承诺及保证措施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分 |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分 | |||
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服务等保证措施合理、得当的得6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100%的,得满分20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扣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0.5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20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4月1日******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水利局基建处,联系方式:0527-******。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4号
联系人:张 良
电话:0527-******
招 标 人:******水务局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人:刘 辉
电话:0516-******
招 标 人:******水利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
联系人: 李正平
电话:0518-******
******水利局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系人:马 楠
电话:0517-******
招 标 人:******水利局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460号
联系人:张 捷
电话: 0514-******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电话:0527-******
传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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