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九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YZB2025-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农村局以《关于逊克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逊克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逊克县新兴乡、宝山乡
2.3项目规模:逊克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10万亩。其中新建10万亩,本项目旨在建设优质玉米、大豆种植基地。
2.4检测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共366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九个标段(施工、监理、检测、土壤改良),各标段不允许兼投,若出现兼投,其所投的标段将均被否决;其中:
逊克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为工程检测,最高限价为:开标时间15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逊克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为土壤检测,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于开标时间15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检测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第八标段: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检测等相关服务。
第九标段: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壤及物料检测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八标段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三项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九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第八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九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或以上职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 年08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 年 09 月 01 日 18 时00 分至2025年 09 月 06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话:0456-******
******服务中心
地址:黑河市逊克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金爵万象三期1号楼2007室
联 系 人:于先生、肖女士
电 话:0451-******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