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4年度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良种繁育田间设施提升与管护施工已由******人民政府编制《金湖县2024年度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金湖县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金湖县2024年度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良种繁育田间设施提升与管护施工一标段;
金湖县2024年度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良种繁育田间设施提升与管护施工二标段;
开、评标顺序为: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进行,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标段时,只能按标段开、评标顺序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即:第二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不因此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中标候选人资格,每个标段分别抽取相关系数。
2.3 建设概况及内容:
一标段:项目涉及银涂镇淮建村农田6080亩,包括水利灌排设施、田间道路沟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项目涉及金南镇福寿村农田6348亩,包括水利灌排设施、田间道路沟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605万元、二标段约 635万元。
2.5 要求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审计报告之前)付合同价的70%,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95%。(保留5%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3.5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或退休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6)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至 3.9 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 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
(8)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 1-3 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 1 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 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 1 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 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采取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每天上午 8:00、下午 2:30 刷脸考勤, 以电子设备自动采集汇总图片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且在重要施工工序和施工节点上述考核人员均须到现场工作,满足刷脸考勤规则。项目开工后项目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参加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如上述人员不满足考勤要求的,招标人可认定中标单位存在挂靠或非法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 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 电话:******00)。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 26 日上午 0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5.2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 ”开标二室。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2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字)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提供①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②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四)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人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格式二),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 a、b、c、d、e 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格式三),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 申请人提供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书(格式一),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委员会) |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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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6)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供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书(格式四)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是联合体即可。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范围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1 条款 | |
工期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条款 | |||
质量标准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条款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1 条款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满足第 5 章“工程量清单 ”的有关要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重大偏差; | |||
暗标 | 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示或暗示其企业或个人信息,要求在封面、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和人为标记等,如: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公司徽标、专用网址、电子信箱代号、不得涂改文字、更改字条等,加阴影、水印、颜色、加边框等标记,在文字或图形下画圈及线条,故意连续出现错别字,加插空白页,斜体、加粗字体,插入彩色图片等,之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等。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投标。 | |||
其它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3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 |
分值构成 (100 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投标报价:65分 施工组织设计:28分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 7分 | ||
一 | 投标报价(65分) | |||
2.3. 1 |
投标报价 (65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 ,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 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 ,15% ,20% ,25% ,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 , 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 .2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注: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2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Q1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28 分) | |||
2.3.2 |
施工组织设计(28分) | 1.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2 分)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施工围堰、降排水及导流(2分):有完整的施工围堰设计、施工方案(填筑、拆除) 、维护方案。措施合理、方案可行得 1 分。施工导流方案合理可行,并有完整的、合理的降排水方案及措施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防汛度汛方案(2 分) :防汛度汛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土方工程(2 分) :土方开挖、 回填、土方调配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混凝土工程(4 分) : ①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水工建筑工程(包括泵站、渡槽、涵闸)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混凝土道路施工方案可行,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启闭机房泵房建筑工程(2 分) :房屋建筑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有针对性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沟渠、管涵工程(2 分):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沟渠、管涵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无表述不得分。 8.植物防护工程( 1 分) :植物防护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 0.5 分;植物防护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 设备购置与安装(1 分)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 0.5 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进度计划(3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1. 资源配置计划(2 分)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2 分) :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 1分,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环保、文明施工(3分)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具体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环境保护措施(含简易沉淀池、简易环保厕所、洒水降尘、施工围挡、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宣传教育、场地清理消毒、清运污水、施工人员检疫 、卫生防疫、生活区灭鼠、蚊、蝇及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措施) 、文明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三 | 企业业绩、项目管理机构(7分) | |||
2.3.3 |
企业业绩 (1分) | 投标人2022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 36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盖章的验收证明(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 。】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
2.3.4 |
项目经理业绩(2分) | 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36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盖章的验收证明(四方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前述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果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
2.3.5
|
项目管理机构(4分) |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相应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需要,至少配备质检(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提供相应证书),人员齐全且具有水利中级职称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每人只认一个证书)。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水利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备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农村局、金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 金湖县神华东路95 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尧帝古城75-102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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