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4001连接线工程1标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188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4001连接线工程1标监理补疑1 2025BFFBZ0188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为“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 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此处资质要求设置是否合理,理由如下:(1)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设计方需具备市政行业专业甲级和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中标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亦是依照市政工程标准进行设计的,且本项目位于主城区,市政内容占主要部分,监理招标却仅允许具备公路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参与,此条件是否妥当?(2)本项目资质条件设定为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但评审业绩及奖项时,同时认可公路和市政工程业绩。这种资质与业绩性质矛盾的情况是否妥当?(3)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遵循交通部标准,本项目设计中涉及市政部分则遵循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在开展监理服务时,应如何统一执行交通部与住建部的标准进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应依据哪一标准开展工作? 为让更多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与到本项目竞争中来,为本项目提供更优质的监理服务,建议资格审查资质要求调整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①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③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答:按原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及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公路工程业绩为投标人及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第3.5.4项。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第3.5.4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问:提供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能体现评审要点(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等)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是否认定为符合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3.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投标人资质要求;(3)3.2条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3.3条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6 信誉要求及3.8条。但对评分因素:“履约信誉及其他因素”中联合体提供资料未明确要求。 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评分因素:“履约信誉及其他因素”两项内容资料是否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投标人荣誉”、“项目获奖”及“信用评价”,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cn/BMWebSite/)”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问: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链接到江苏省省级系统(******:8084/JDPT/sptlogin),该系统名称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是否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答: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荣誉为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先进(或示范或优秀)监理企业表彰。 问: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对监理企业表彰为“品牌工程监理企业”,该称号表彰是否符合投标人荣誉认定。 答:******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 6.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详细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投标人业绩”,对业绩规模、指标等做了详细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为公路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均做了详细说明,注明“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但招标文件须知正文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如提供的网页截图不能充分体现评审要点(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说明: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公路工程业绩,如按3.5.2项、3.5.4项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7.根据招标文件P55页“其他专业人员配备评审”中,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运输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请问: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否还包括道路与桥梁工程、市政道桥等专业? 答:关于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职称,因各地地区职称评审政策的不同,投标人在提供职称证******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 8.根据招标文件P24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对在岗要求明确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确保本项目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如期正常登记。请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是否指未担任在建项目相关职务或无中标待建项目?另,拟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投标前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参考招标人既往重点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该项目后,签订监理合同之前,必须兑现投标承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有本项目一个在监项目,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考虑该项目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属近年来合肥市重大建设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对关键人员的履约保证,本项目是否按此要求执行。 答:按原文件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确保本项目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如期正常登记。 9.招标文件P25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水工)资格要求“此人员允许外聘,如外聘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与招标文件P102人员配备通则“以上表中所列监理人员资格及配额标后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不允许负偏离,且均为监理本单位人员均不得外聘”两者相互矛盾。该项目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属近年来合肥市重大建设工程,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着加强履约管理、促进关键人员到岗尽责。 建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水工)岗位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得外聘,与招标文件P102人员配备通则相统一。 答: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水工)岗位人员外,均须为监理本单位人员均不得外聘。 10.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P56-57,投标人的信用评价采用安徽省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 请问: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该评审指标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见本补疑回复第3条。 11.招标文件P85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款的表述:11.1监理人违约,“(3)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违约责任:监理人确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须至少提前14天书面报请委托人同意。在委托人未予书面回复期间内,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继续履行职责。委托人同意更换的,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监理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监理人需支付违约金,按上述第4.1.1(2)缴纳违约金”。 请问:结合招标文件上下文,此处的“按上述第 4.1.1(2)缴纳违约金”是否应为“按上述第 11.1.1(2)缴纳违约金”。 答:按上述第 11.1.1(2)缴纳违约金。 12.招标文件55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其他专业人员配套评审”中,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具有一个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9分。”同时注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运输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请问:因我******委员会近年来颁发的相关文件,职称评审专业分为五大类(设建筑施工、工程施工管理、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市政工程施工),其中“工程施工管理”大类包含“土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数字化运维、技术管理(含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专业,监理行业企业依据评审办法规定只能评审“工程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无法申请评审其他专业。“工程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涵盖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请问我公司提供的相关人员具有“工程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本项目对于“其他专业人员配套评审”加分要求? ******委员会颁发的相关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答:关于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职称,因各地地区职称评审政策的不同,投标人在提供职称证******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 13.我单位已获悉贵方发布的【G4001连接线工程1标监理】招标公告,并仔细研究了其资格要求。我单位注意到,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我单位认为,该要求可能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且未能发挥不同优势的投标人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方式,增强整体竞争力和履约能力。又因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允许市政道路盾构隧道业绩。 因此,我单位建议可否,允许联合体一方具有公路甲级资质,另一方具有公路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答:按原文件执行。 14.本项目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采用泥水平衡盾构工艺施工的水下隧道工程(隧道工程仅指公路工程隧道或市政道路工程隧道)施工监理业绩。”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招标公告第3.2项要求)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投标人业绩-P54-55页)均有提到涉及业绩:水下隧道工程仅指公路工程隧道或市政道路工程隧道。 3.7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3)3.2 条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3.3 条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6 信誉要求及 3.8 条。” 请问:1)既然本项目详细评审项隧道业绩认可市政隧道业绩,投标人资质是否改成: 方案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这样修改后和详细评审项里的总监业绩及企业业绩要求一致。 方案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与方之一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另一方不得低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答:按原文件执行。 15.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栏认可了市政道路工程隧道业绩。 请问:此条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具备住建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答:按原文件执行。 16.按以下原则确定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在安徽省信用评价或在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5 分;为 A 级的得 3 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确认方式如下(排序在前的优先):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3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和 2023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最新年度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交通运输部已经公布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则信用评价等级采用 2024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交通运输部未公布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则信用评价等级采用 2023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安徽******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的权利),按 B 级及以下对待。(5)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降级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通报等级执行。 注:①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格式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等级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扫描后通过“商务文件其他材料”窗口上传。如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②投标人提交的信用评价等级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须同时提交2024年度和2023年******委员会核实不一致,本项不得分。 请问: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九)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格式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等级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上传至“信用评价等级承诺”窗口即可? 答:可以。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中的“定标候选人”表述有误,应为中标候选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 2025年9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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