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因招标人承建的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缙云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需要,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砂石料材料(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机制砂 | 综合 | 吨 | 13000 | 丽水市缙云县S218项目指点地点 | 投标人在接收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天内到货 | 方溪拌合站 |
2 | 碎石 | 综合 | 吨 | 13000 | 方溪拌合站 |
3 | 机制砂 | 综合 | 吨 | 9400 | 蒙坑拌合站 |
4 | 碎石 | 综合 | 吨 | 9400 | 蒙坑拌合站 |
5 | 机制砂 | 综合 | 吨 | 16000 | 石笕拌合站 |
6 | 碎石 | 综合 | 吨 | 16000 | 石笕拌合站 |
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内可以生产或销售建筑材料或非金属矿物相关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注册并成为浙建采(******:cmzgs:com/portalv2/view)合格分供商库物资设备类供应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万。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授权人(注明具体的联合体)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汇款需备注“S218项目砂石料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杭州文晖支行
账 号:3305 0161 6427 0973 3702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 ******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月11日17时至 2025年 9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在浙******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经成功报名的平台供应商,2025年9月11日17时至 2025年9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17时 分,逾期未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portalv2/view)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瓯微大厦1501,收件人:赵青,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瓯微大厦1501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赵青
电 话:******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