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12016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居住环境整体改造提升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项目
1.3招标预算:******.00元;
1.4招标内容及控制价: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安悦小区、龙腾花园小区中外墙刷涂料、外墙喷真石漆、楼梯间粉刷等劳务分包,具体详见招标人需求;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预计2025年9月20日——2025年11月30日(按甲方要求进度计划执行)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7付款方式:进度款按当前实际完成工程量70%支付,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85%工程款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劳务费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85%。建设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累计支付至第三方结算审定金额的97%后,30日内劳务费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97%。质量保证金按实际最终结算金额3%比例扣留,质保2年期满无息支付,在本项目未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之前分包方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1.8质量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08-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2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2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投标人自 2022年8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9:00至2025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章;
(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报名时需将以上3.2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3.3 招标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4.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
4.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21层A号。
4.3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开标。
4.4投标文件的递交: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4.5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一式五份,包含电子版U盘一份,于2025年9月 22日14:00至14:3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声明
意向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招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本次采购收取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平台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12016)。
******有限公司 CG-******-12016)。
3、收费标准:

4、补充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 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胡女士
电 话:0451-******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呼玛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张新会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21层A号
联 系 人: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