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委托,对下述数控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光纤激光切管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国有资本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为招标方提供数控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光纤激光切管机的制造、安装(包含在现有厂房基础上的地基及厂房改造、环保设施的辅房设置等)、调试、培训(提供培训服务,使相关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管理设备等)、生产陪产和售后服务等,最终交付能够实现稳定运行的生产线。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设备及配套设施到达招标人厂区内;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正式投入运行。
最高限价:130万元
2.3 其他: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设备整体设计、采购/制造、施工安装、联调联试、培训、缺陷修复直至竣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质保期:终身维保,免费质保壹年。
设备验收依据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和双方认可的补充技术协议、会议纪要等,以上述标准中的最高技术要求为准,投标方提供的有关材料规格型号及资质证明材料。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
3.1.2 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 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未列为“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承诺书;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报名。注册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
******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 日上午9:30******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
******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收件人:杨宇,联系电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铁岭县腰堡镇沙坨子二街12号
联系人:范思源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招标服务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