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F2025-35-1271
******医院信息化提升建设项目——数字影像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包别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01 | ******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C1楼401-404室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医院信息化提升建设项目——数字影像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一体化数字影像服务,包含医生端服务、患者端服务、互认质控服务、数字影像存储服务等服务。 ******医院PACS系统、HIS系统、集成平台等对接工作,服务期内按照上级部门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影像数据调阅、提醒和编码对照测试工作等。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1年。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海银、朱夫俊、赵晓丽、王庆利、单宇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4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子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7.6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华路 633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蕾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