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2025-2027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候选人公示
******委员会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了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评审情况如下:
一、 标包一:
中选候选人情况:
序号 | 产品 | 中选候选人 | 排名 |
1 | 标包一 | ******有限公司 | 1 |
2 | ******有限公司 | 2 |
3 | ******有限公司 | 3 |
4 | ******有限公司 | 4 |
二、 标包二: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每个标包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时,可继续组织比选;有效参选人为两家时可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比选;有效参选人为一家时,可与其进行定向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组织比选;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及其他情况重新组织比选”。******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标包二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期: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5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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