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路北、永通路东(R23015)地块供电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南路北、永通路东(R23015)地块供电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供电安装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深南路北、永通路东。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6200万元,最大电压等级为10kV。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许可范围符合项目电压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
3.3.5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2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安装工程。
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12月5日至 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开标、评标程序
(1)CA锁解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许可范围符合项目电压等级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电力设施许可证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八章) |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八章)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 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 类似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22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安装工程。 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机构出具,保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4)如采用保函方式的,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证明。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委员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6分; 商务标:投标报价:82分; 企业业绩:2分。 |
| 2.3.2(1) | 技术标(16分)(暗标) |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16分、暗标) 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施工组织设计”模块按要求上传,采用暗标部分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暗标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 序号 | 评审要点 | 计分标准 | | 1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1.4-2.0 |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1.4-2.0 |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1-3.0 | | 4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1.4-2.0 | | 5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4-2.0 | | 6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1-3.0 | | 7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 BIM 等信息技术的利用 | 1.4-2.0 | 注: ******委员会根据上表中的评审要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时,则评委应出具书面评审意见。技术标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 2.3.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88%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分,每上浮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2(3) | 项目经理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供配电安装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与资格审查中提供的不可为同一业绩)。 备注: (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佐证材料。此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则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且在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3)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未能体现项目类型等其他相关要素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上述业绩材料均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0513-******
(******建设局,联系电话:0513-******。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城港路28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幢601室 |
| 联系人 | 张影 | 联系人 | 单晓花、陆妍 |
| 电话 | 0513-****** | 电话 |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