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邀请函
:
2025年宁夏数科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 采购内容:设备采购,具体为超融合服务器、超融合软件平台、GPU服务器、54口万兆全光交换机、54口千兆汇聚交换机、36口千兆汇聚交换机、POE交换机、原厂堆叠线。(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预算:197.447万元(不含税)。
1.3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5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1.6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7 售后服务期:自产品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8 采购包/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192.54万元(不含税)。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应答人任意一项不含税应答单价高于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应答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2年7月1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类似(信息化网络设备采购类)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2.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如为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5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2)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获取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应答”-“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3.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应答”-“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谈判项目管理—邀请函,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谈判应答”中购买采购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沃支付完成采购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应答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4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整。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4时00分。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4.2.1 本项目不涉及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证金原件除外(如有))。
4.2.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应答”-“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未按照本邀请函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5 应答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高雪、卞伟超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