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组织本次服务调研。
1、调研品目
(一)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整理归档服务
(二)项目概况主体于2018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2021年11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计划于2025年竣工;总建筑面积115877.2平方米,地上26层,地下4层,是医疗综合楼。本次归档包含楼内三个工程项目:1.土建施工,地下4层至地上26层,总建筑面积11588平方米,2018年动工,目前完成工程总量达95%以上。2.室内装修,地上1层至5层、11至26层,总面积78774平方米,2022年开工,目前完成工程总量达95%以上。3.手术室项目,地上6层至9层,总面积约11759平方米,2024年开工,目前完成总量达95%以上。
为提高环节效率,保证整理的协调性、一致性,以上三个项目不拆分委托,但可根据实际,分阶段进行。不被接受分包、转包或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要求1.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南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要求等规范,分别开展三个项目的资料整理(含声像)、数字化、归档移交及过程咨询答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收集工程设计文件、图纸、验收记录、安全管理资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报告、工程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声像资料等各类工程档案,并提供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所需的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档案盒等全套设备耗材,进行除尘、规范化整理、装盒、编码、电子目录数据录入、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以及必要时向南宁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材料的交通运输,配合完成档案移交工作。2.必须遵守国家及采购人有关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任何情况下不能非法下载、留存、持有、使用、传播任何档案信息。若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保护其于项目实施期间接触到的任何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相关材料,以保证其秘密不得泄露。3.因项目实施工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采购人档案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项目实施完成后均移交采购方,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归采购方。
4.明确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完整,成交供应商造成档案、文件实体遗失及损坏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
二、成果要求参照《南宁市档案馆接收档案业务规范》等要求,确保成果达到市级档案馆接收标准,并全面完成移交归档工作。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必须按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规定的标准图像存储格式保存;档案扫描应统一采用彩色模式,一般档案的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照片档案、图纸、地图档案的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600dpi。对于无需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资料,参照同等标准执行,由采购方组织验收。三、报价要求(一)报价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二)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性,根据自身技术水平、成本、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可提出付款建议,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三)为方便决策,建议按规模面积包干单价的形式报价,如确实无法转换的,报价形式可自拟,但须列明费用组成、取费依据、分项单价、合计总价等。
四、响应要求
(一)意向参加调研的服务商请在2025年5月6日18:00前将报名信息(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截止后未登记者不接受响应。
(二)调研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医院东门 培训中心办公区 基建科311室。
(三)响应文件内请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能进行电话商询。
(四)联系电话:0771-****** 师老师。
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请简单装订避免散页,应包括下列文件并逐页盖红章,纸质材料必须密封装袋:
①响应函(附件1)
②报价详情(附件2)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④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⑤本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概述(格式自拟)五、其他说明
本项调研不代表一定开展相关采购,下一步工作视实际反馈情况及相关制度执行。
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整理归档服务 采购调研函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