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约为150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约为400万元(人民币,3年)。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 财政部发〔2017〕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发〔2015〕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的受托管理服务。依靠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专业化的经营与服务,确保各项服务的及时性与延续性。依靠受托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保值增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受托机构,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
特殊情况说明:
(1)在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此情况下,文件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可以以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等相关材料代替;
如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允许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则可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等材料。
(2)在总公司作为投标人的情况下,如分支机构取得总公司的公章(或业务合同专用章)授权,投标人公章(或业务合同专用章)可以以分支机构公章(或业务合同专用章)代替。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
(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信用中国官网(******)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须是经投标人合法授权,能够完全代表公司行为的代表人。一旦投标文件开启并认定,投标机构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表述履行其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在2025年5月27日下午5:00之前向招标人快递或送达密封投标函(投标文件需1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一致。装订后放入信封中),地址详见“联系方法”。投标函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编号,注明“于2025年5月28日10: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密封盖骑缝章。投标函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日)。
四、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授权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业务合同专用章);
4.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受托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合规经营承诺函(附件4);
6.无重大违法、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附件5);
7.投标响应内容;
8.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
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投标材料并加盖公章(或业务合同专用章),若材料缺失则存在废标风险。
五、投标人复函(投标函)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受托管理费最高限价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 0.2%。受托管理费率报价为固定值,凡大于最高费率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得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项目成交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附件1),将根据工作安排实施企业年金管理服务项目;
3.投标函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及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投标人的投标函一律不予退还,招标人不透露评标情况;
5.投标人中标后应服从招标人的企业年金管理服务和计划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变更。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评审。通过对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表现、风险控制能力、受托管理能力、受托服务能力与价格等要素综合进行评分(评分要素详见附件3),总分排名第1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服务单位。
1.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3.最终得分相同的,则采取有效报价较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对投标报价予以否决。
七、结算方式
1.受托管理费按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中标年费率计提,受托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八、服务要求
1.依靠中标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评估和选择合适的托管人、账管人及投资管理人;
2.依靠中标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各管理人进行持续性监督,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保值增值;
3.中标人根据行业管理要求配合招标人按期完成合同签订、方案备案、年金建立等各项工作。具体要求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及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4.人员要求:中标人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协助招标人企业年金设立过程的各项工作;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三年一签。如中标人履约情况均良好,经合同双方同意则可再次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的运营费用/中标费率按照本次中标费率执行。
九、联系方法: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速时代广场C3栋20层
联系人:宣经理 电话:0551-******
附件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