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镇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镇问题8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对该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截至公告日已整改问题7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镇已于2024年5月30日上缴2021年至2023年收取的临时用地租金395.11万元,今后我镇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缴库规定和规范账户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避免资金滞留或挪用,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二)关于个别项目系统使用率低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镇一是入户进行实地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动员农业经营主体使用该系统。鉴于农企使用该系统意愿不大,经研判后,暂时封存该系统,每年节约维护费用20多万元。二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在今后项目的立项和采购中,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做到有的放矢,充分发挥资金效用,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三)关于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重复采购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镇于2024年7月2日终止与供应商签订的大件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并根据实际清运情况复核清运量,确定实际清运量产生的应结算费用。经复核,供应商应退回密闭式压缩车转运费用8.59万元,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退款。
(四)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计量计价不准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镇已完成预算调整,重新出具预算审核成果,并对预算审核单位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五)关于个别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未根据市场波动调整材料价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镇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评估材料价格调整对项目总成本产生的影响,采取既不调整水泥价差,也不增加钢板桩工艺变更费用的方式妥善处置,以节约建设成本。
(六)关于部分项目未按图纸和规范施工,影响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镇已对涉及我镇2个项目的质量安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针对部分地下室梁板支撑提前拆除、地下室个别部位没有浇捣混凝土垫、部分基坑支护未按图纸施工、部分搅拌桩强度较低等施工质量安全问题,我镇已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和相关规范,采取优化工艺、调整材料、拆除修复等措施落实整改,消除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
(七)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资产登记入账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我镇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未入账的19处社区用房多次进行实地走访,全面清查,确保无遗漏、无错漏。同时,邀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实地勘测和评估,并办理入账手续,确保所有资产均得到准确登记。
(八)关于部分临时用地批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涉及我镇10宗临时用地,其中1宗已完成清场验收恢复原状,剩余9宗正在整改。针对临时用地到期未清退情况,我镇持续督导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履行清场职责,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因未完成建设而存在续期需求,但因临时用地审批收紧,无法办理续期手续。我镇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协作,妥善解决难题,积极推进临时用地清场工作。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