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项目地址: 景宁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08 1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8-08 10:00:00
公示正文:浙江省铁路******有限公司
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塔吊租赁询价书
编号:ZTJG-JNQMJSZX-JX-询价-2025-02
******有限公司现拟对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塔吊进行公开询价租赁,愿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双方真诚合作共谋发展。
请拟参与单位于2025年08月08日10时00分之前按本询价书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予以报价。
一、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
地址: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浮丘片区 ;
联系人: 李竑仡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二、租赁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或服务项目概况:
三、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1、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甲方租用乙方设备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验收审核,包括基础施工方案、安拆方案及维护方案等切关于塔吊的方案,经审批后的方案必须严格执行,但甲方的审批并不免除乙方对其方案须承担的全部责任;2、乙方应定期对其设备在场使用期间运行状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检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停用,乙方漏报或瞒报隐患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在设备基础施工期间,须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进行配合指导及审核,因乙方未指导及审核造成设备不能安装或设备质量不满足安装使用要求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4、设备(春节)停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备启用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甲方相关部门。
四、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 塔吊设备租赁结算需经甲方项目部、公司总部审核,所有结算以甲方公司终审结果为准,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支付条件: 1、本工程无预付款;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政府验收,具备合格的使用条件后,甲方支付该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的50%,随第一个月进度款一同支付。待设备拆除完毕后剩余进出场费、安拆费的50%退场后一个月内付清;3、甲方按月支付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书面申请表支付当期租赁费,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 ;4、甲方财务部门在收到己方当期租赁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己方支付当期费用的70%(其中:按月支付的人工费已包含在工程进度款中,******银行账户);5、设备全部使用完毕后1个月内双方进行总结算,总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税务发票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开票信息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 ******有限公司
税号: 9133 0000 MAC5 XCTL 24
其他要求: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具有生产或经营报价货物许可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七、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方式: 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注册账户上传到平方网(******/)纸质版于询价时间截止前邮寄到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浮丘片区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部
递交地点: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浮丘片区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部
八、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
收取方式: /
不予退还的情况:
(一)收到成交通知后放弃成交的;
(二)不响应采购订单的;
(三)不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的。
退还时间: /
九、交货、租赁信息
交货地点: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浮丘片区景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部
交货方式: 运输、安装、使用等
租赁期限: (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收货人: 蔡洪峻 联系电话: ******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要求及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寄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做为废标处理
附件:询价采购响应文件
景宁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经理部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