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10806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鹏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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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草湖项目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需要,需开展工程勘察工作,现面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草湖项目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勘察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草湖项目区启动区纬二路和纵十六街
5.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613.8㎡,计划总建筑面积约6.06万㎡,地上建筑面积约5.61万㎡,地上层数15层(其中酒店约0.85万㎡,层数7层;写字间约0.87万㎡,层数5层;商业约3.89万㎡,层数3层),地下建筑面积约0.45万㎡,地下1层。实际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二、询价范围及要求
本次询价范围包括草湖项目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初步勘察)、过程实施阶段(详细勘察)、后续服务阶段(验收)等,报价人根据现行标准和规范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本次投标初步勘察方案及服务方案,方案中须包含具体的预计勘察工作量明细及勘察工期、质量等相关承诺。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4.报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其提供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日内。
5.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6.报价人具有承担本次勘察业务的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
7.报价人近三年 (2022年7月至 2025年7月)应具有同类业务工作的经验及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报价人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报价人必须对此进行承诺或声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询价公告的获取
本次询价采取线上领取询价文件及开标。
(一)领取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二)领取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线上领取( ******/)。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递交方式:使用PDF版本报价文件扫描件(带红章)上传至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六、报价须知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报价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价要求的、未能在规定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
3.此次询价总价限额为18万元(含二次进出场,费用包干),本项目无预付款。
4.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比的方式推荐中标人签订合同,询价人将根据报价人相关业绩、获得荣誉、项目负责人履历及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5.报价人按询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报(见报价文件),报价前,报价人需与询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询价项目的具体情况。
6.第一次报价结束后,询价人可根据报价情况发起二次报价,报价人根据询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文件要求提交第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且该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盈科广场A座16层
电 话:******
联系人:杜鹏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