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083 FS******250143号
二、项目名称:安庆市宿松县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诊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68号
成交金额:30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30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4.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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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庆市宿松县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诊断项目
服务范围:深入了解我县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情况,反映企业“四化”进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与具体诉求,为企业做好“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实现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本次为28家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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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戴凤鸣、王增桂、胡善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462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西路 544 号
联系方式:徐来文 180 5565 7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女士
电 话:133 3556 05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磋商业绩承诺函
公告.pdf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pdf
评标一览表.pdf
磋商业绩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