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投标人:
原公告的项目招标编号:E************001
******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30日
更正(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中:评审因素“报价”的评审标准“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现更正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2.本项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原为“2025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现更正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
更正(澄清)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 ******税务局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0号
??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黄钏钏、劳湲清
附件:******税务局五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doc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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