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年货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5-118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年货车采购项目,采购预估金额358.8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预算仅为基本测算,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油车4台,电车10台,甩箱14个。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1.4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上牌后,将车辆交到永州市指定地点交付使用。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58.80万元,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接受产品制造商(原厂)或代理商参与询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询比的唯一授权函;如询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则提供设备制造商中国总代表处针对本项目询比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询比,否则制造商及代理商的响应均被否决。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备1项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同类货车销售的相关业绩。(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响应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至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8其他说明: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进行项目报名和获取询比文件。凡有意参加者,2025年08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北******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询比文件。
4.2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的购买,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购买询比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4.3无论询比文件是否收费,经询比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询比******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进入“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项目进行询比******银行转账凭证购买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购买询比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将无法正常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4购买询比文件统一开具湖南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后,由询比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在电子招标平台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501会议室。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无需要提供样品。
7.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通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完成注册后购买询比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德馨雅苑
招 标 师:谭龙江、张进进、李光石、吕洁、王敏
联 系 人:彭思博、杨波
电 话:******(彭)
电子邮件:******
询比文件及响应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有限公司荷花园支行
账 号:******15
联 行 号:******6021
询比人:******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