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MZX******04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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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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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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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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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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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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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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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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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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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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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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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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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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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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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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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成交供应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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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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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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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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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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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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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居委会佛山新城汾江南路235号依云国际财富中心2座701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捌佰壹拾陆元整(¥327,816.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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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污水毒情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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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许洪桥、孙冬旭、林静、于美萍、林燕斌
2、打分明细
供应商
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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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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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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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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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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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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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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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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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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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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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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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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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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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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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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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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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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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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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后计算。不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收取。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九、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2日
十、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两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1995,质疑材料提交邮箱:******。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区科林路333号
联 系 人: 陈警官
联系方式: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婕/周盼/余晓云
项目咨询:0755-******/0755-******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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