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368048.0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31280.46元,规费为309176.22元,增值税445803.51元,材料暂估价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0.00元,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11116.39元】。
经招标人确认,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招标人:灵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