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安置点EPC项目
2.标段名称: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安置点EPC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的社保要求修改为: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6条”修改为:
3.7.6 | 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 编制和标记要求: 所有word文档文字(图纸、表格、图片等除外)字体都为宋体。 ******居中设置,正文小四号字,图表,表格内五号字,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 页边距: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为2.0厘米)。 页眉:任何一页上均不得设置页眉。 页脚: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宋体小五号字,设在页脚对中位置,不得再添加短线、括号等任何标识,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密封和标记要求: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注:1 ******委员会酌情扣分 0.1-0.5 分。2 、如不符合上述密封和标记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 3、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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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和合同协议书以此次上传的为准。
(4)本项目招标人修改为:******有限公司。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填写“招标人名称”的地方,不作为评审要求。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关于“施工期间(从开工至主体结构竣工验收期间)” 的描述全部修改为:施工期间(从开工至主体结构验收期间)。
(6)本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及结算审计的依据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
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中路7#全新综合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钱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仰树燕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