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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货物和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文件审核服务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西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西
源发布时间: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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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5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采购审核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学院货物和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文件审核服务

二、审核服务基本情况、服务时间、范围、内容及服务要求等

******学校近三年5万元及以上货物、服务(工程类除外)项目数约为90-160/年,预计本项目服务期内审核项目数约为150-180个,涉及金额约为9000万元。上述预计的审核项目数量及金额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为准。采购人将需要供应商审核的采购项目相关资料通过邮箱或微信提交给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项目的预算和招标文件内容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签字盖章)并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人对审核报告进行复核。

(二)审核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三)预算控制价:15.96万元。

(四)审核范围及内容:

1.审核范围:审核5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采购项目的预算和招标文件内容。

2.审核内容:

1)预算审核:审核采购需求中规格型号等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价格合理性等。

2)招标文件内容审核:对招标文件中包含内容的合法、合规和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评分办法: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审要素占比、内容等设置的合理性、合规性;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合理性、完整性;合同内容与采购需求、商务条款等要求的对应性、违约条款等。

(五)审核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供应商须按竞标承诺配备的人员提供审核服务,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服务资格。

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完成采购人移交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意见。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移交的单独送审招标采购项目预算资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项目或项目集中送审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并提供书面审核意见书。

2)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移交的单独送审招标文件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项目或项目集中送审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并提供书面审核意见书。

3)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移交的预算资料及招标文件资料后(一并送审)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项目或项目集中送审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并提供书面审核意见书。

3.服务考核:中标供应商审核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以下规定处罚,并在供应商服务费结算中扣除:

1)供应商人员不认真审核采购项目预算、招标采购文件,应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造成采购人反复复核退回2次的,每出现一次扣300元。

2)不同项目反复出现同样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累计出现3次的,累计3次扣300元。

3)供应商人员接到审核任务后,工作拖沓,无特殊情况未按竞标时承诺时间完成预算、招标文件审核的,每发现一次扣3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投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能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四)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五)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竞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证明材料,如[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及竞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询价收取保证金1500元。

******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询价保证金必须是以供应商账户转出、开具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给供应商的保函,供应商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询价保证金,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学院

******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8999

供应商转询价保证金时,请备注:******学院货物和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文件审核服务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或备注不清晰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合同金额的5%(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学院

******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8999

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学院货物和服务(工程类除外)招标文件审核服务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成交供应商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违约扣除部分外)。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审核服务费预算为15.96万元,报价为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含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服务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而须发生的管理、人员劳务、税金及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综合评估项目实际工作量、人员投入及税费等因素后进行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审核服务费用分两次结算,每半年结算一次。第一次结算支付50%,合同签订满半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结算支付50%,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评分办法

由我校组成的专家小组,按以下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2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两个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格式见附件1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仅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即可)(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证明材料: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页面的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响应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技术方案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一) 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588900-1000

递交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12******办公室,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900-12001500-1700

******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评定方式

******学院组织评标,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照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及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官网发布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3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四、监督部门

******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

十五、联系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人:韦老师

办公电话:******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评分办法

附件3:采购合同书



******学院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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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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